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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例輸血賠償案件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8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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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例輸血賠償案件

2006年12月28日,經過兩年多的努力,呼和浩特市第一例因輸血感染艾滋病病毒而死亡的患者家屬得到了清水河縣醫院給付的47萬元的賠償金。

在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提起陳玉蓮這個名字,連十幾歲的孩子都不會感到陌生。陳玉蓮之所以會成爲當地的“名人”,是因爲她的遭遇在當地曾引起了很大的反響。1999年8月26日,28歲的陳玉蓮因宮外孕住入清水河縣醫院進行手術。在輸血時,她不幸感染了HIV病毒。2004年8月25日,陳玉蓮去世。

爲了替死去的妻子討回說法,陳玉蓮的丈夫王在虎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責任方清水河縣醫院給予賠償。但是,因爲案件的特殊性,法院一直未對該案立案,並建議王在虎找當地有關部門解決。

就在王在虎一籌莫展之際,內蒙古融興律師事務所向王在虎一家伸出了援助之手,並指派律師對其進行法律援助。在律師與法院及當地有關部門進行多次協調後,雙方達成協議——清水河縣醫院一次性給付陳玉蓮家屬9項賠償費共計470449.77元。

據瞭解,清水河縣醫院從1998年10月至2003年11月期間違反《獻血法》的有關規定,非法採血,未對HIV病毒進行檢驗,致使多人通過輸血感染HIV病毒。根據當時呼和浩特市衛生防疫站的調查,在此期間,清水河縣醫院共違法自採輸血67人,共有16人感染,其中13人是經輸血感染,3人爲感染者配偶。

那麼,輸血者如何預防艾滋病?

1.瞭解相關艾滋病傳播途徑,正確認識艾滋病。

2.避免到未經允許的私人鮮血地方鮮血。

3.保持個人衛生,避免共用洗漱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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