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患者。
2)發育異常的黑痣、惡性小痣等。
3)疤痕體質。
4)皮膚急性皮膚或正在服用光敏性藥物。
5)光敏性皮膚或正在服用光敏性藥物。
6)凝血功能障礙或正在服用抗凝劑。
7)免役缺陷者。
8)心理障礙和孕婦。
9)與黑色素瘤有關的皮膚病變(如發育異常的黑痣、惡性小痣等);
10)不願意冒輕微疤痕形成風險的顧客不宜治療;炎症和藥物(包括化妝品)引起的色素沉着過度或黑斑者不宜治療。